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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旬老人卧病在床 执行法官送赡养费上门
近日,西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行动不便的九旬老人李某送上执行到位的5400元赡养费,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李某是该起赡养纠纷的申请执行人,现有罗某及骆某两个女儿,均已各自成家。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李某跟随长女骆某生活至今,罗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将两个女儿告上法庭。经西畴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随长女骆某居住生活,两个女儿每年需支付老人赡养费5400元,于每年1月3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次女罗某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主动支付赡养费,李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罗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罗某拒不报告财产,表示其没有能力赡养老人,拒绝履行义务。情绪激动之下,罗某当场撕毁了送达的法律文书。
执行法官迅速对其财产进行查控,发现罗某个人账户中有银行存款数万元,并非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能力和财力,遂依法对罗某个人账户进行冻结,并通过强制扣划存款程序执结该案。
案款到账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并且老人没有自己的银行卡,执行法官上门为李某办理领款手续,并将案款送到老人手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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