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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新实、蒋洪喜决定逮捕 天天热讯


(资料图片)

扬子晚报网4月18日讯(记者 刘浏)今天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发布消息,依法对张新实、蒋洪喜决定逮捕。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新实(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张新实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洪喜(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对蒋洪喜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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